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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度经济科技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报告

来源:| 作者:| 发布日期:2017-03-16| 字体[ ]

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规定,现将bet365中文客服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。
    一、概况
   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,我局认真贯彻《条例》的各项要求,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    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我局成立了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”,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(设在局办公室)和监督小组。由党组书记、局长任组长,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,办公室人员为成员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,督促各股室依照上级和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,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    (二)强化公开监管。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我局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。确定了“局长主抓,领导小组协调,办公室负责,监督小组监督”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。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原则,对公开内容由具体业务股室提出拟办意见,经领导批准后及时公开;对需公开的办事程序、条件,以及新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等重大、复杂或涉及全局性等内容,都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查,并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方予以公开。
   (三)加强宣传动员。我局非常重视政务公开工作,作为信息化的主管单位,利用各类信息化平台,将各类政策、项目、事务、工作动态信息公开,是我们的应尽义务。我们通过QQ群、微信群、短信平台以及官网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,确保政策项目的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以及日常事务的透明严谨。
     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
    2016年,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49条,其中法规公文信息6条,政策项目类信息42条,工作动态信息75条,人事信息2条,企业服务类信息39条,机关内务类信息5条,社会事务类信息10条,其他信息8条。累计2600多条次。
    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
    2016年,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。
    四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
    2016年,我局没有需要收费及减免的事项,无相关的信息。
    五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
    2016年,我局有一起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情况如下:黄礼云、丁传富、丁艳等诉醴陵市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行政赔偿一案:2005年9月17日,丁家虎(原告黄礼云之夫)因交通事故受伤,2016年正月初四身故。2016年2月,原告申请国家赔偿,醴陵市经济科技信息化局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书。2016年6月1日,原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,要求醴陵市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赔偿48万余元。此案经醴陵市人民法院一审和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,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    六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
   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,主要存在的问题是:1、信息上报时间节点把握不够,公开内容不够新;2、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欠缺宣传力度。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局将不断完善工作体制,落实相关人员做好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、分类整理和上网上报工作,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,定期检查已经公开的信息内容,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,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力争达到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。